根据吉林大学“吉林银行奖(励)学金”评审要求,经学生个人申请,学院考核小组考核,拟确定我院2018级本科生侯頔为我院2021年度“吉林银行奖学金”推荐对象、2018级张静杉为我院2021年度“吉林银行励学金”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(共五个工作日)
联 系 人:曹馨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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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14日